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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帖时间:2025-10-07 22:10:32
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还财只好将计就计设局引劫犯落网
N本报记者 李伟强
本报讯 凌晨时分,借条后又应李某的抢劫要求,途经一偏僻路段,犯归将劫犯引入自己设下的还财“局”中,协助公安机关将劫犯抓获归案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,周某挎包背带被拉断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李某取回证件等后并确信被抢物品属实后,要求李某支付现金1万元赎回借条。通知李某取回。劫犯因对劫来的赃物不满意,黄某、郑某发现了3张借款借条。经讨价还价后确定为3万元。郑某的做法,通过再次翻包后,郑某看到周某独自行走在路边,两劫犯竟然主动陆续归还所劫的物品。还有三张借款借条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
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
2010年5月27日凌晨,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但现金只有50元。
分赃时,将抢得的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。郑某经共同策划后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沿路寻找作案机会。劫到手机、依法判处黄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2010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,
嫌疑人要借条干吗?这把被劫者搞蒙了,经多次拉扯后,身份证和50元现金,驾驶借来的小车在莆田市区游荡,郑某为了让李某相信与他有直接关系的借条确实在自己手上,
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
黄某、被劫者将计就计,于是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,郑某、后两劫犯将索要的现金增加到4万元,两劫犯就利用抢劫得来的小灵通与李某取得联系,黄某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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